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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江县当年截留、迟发编内民办教师“事业费”造成40多位民师未能转正,当地 热点

百姓有话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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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1-20 21:22:31

龙江县当年截留、迟发编内民办教师“事业费”造成40多位民师未能转正,当地有关官员回避造成问题的根源民师20年诉求无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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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龙江县当年截留、迟发编内民办教师“事业费”造成40多位民师未能转正,当地有关官员回避造成问题的根源民师20年诉求无果

  我们是黑龙江省龙江县40多位86年前即1985年1月就取得《民办教师任用证》资质的民办教师,我们40人全部学历达标(中师大专本科),工作无间断,无违规违纪记录,且连续工作至2000年被无辜清退。按照当年民转公政策,我们这40余人是完全符合转公条件,却没有被转正,真实原因是谁导致我们没有转正而被无辜清退的?



    (40位被错清民师之一的陈占军崔树仁具备龙江县发《民办教师任用证》显示为省文件规定的1986年年底以前上岗教师)

   一、我们未能及时得到转正的根源是龙江县教育主管部门截留、迟发“事业费”造成的。责任不在我们,这个责任必须由政府承担。

     我们是经过84年全省民办教师整顿,考试加考核全部合格的民师,在1985年1月1日统一获得龙江县教育局认定颁发的《民办教师任用证》资质。但是黑教人字[1984]54“国家民办补助费”这一部分却被主管部门截留了,这完全系当时县教育局打折扣落实省文件造成的,就是这一部分的截留才造成我们40余民师群体性失去转公条件,造成群体性被清退冤案。

    既然黑龙江省给我们统一颁发了《民办教师任用证》,那么,我们是省一级承认的编内合格民办教师,就有权利享受民办教师应该享受的“事业费”补助。

    84整顿是根据黑教人字[1984]54进行的全省民办教师统一大整顿。该文件第7条明确规定,“经政治,业务,文化考核全面合格,发给任用证和事业费”。这充分证明“证、费”是同步一体必须落实执行的,“任用证”是获得“事业费”的前置资格和依据。“事业费”是“任用证”必须享受的待遇。所以我们在取得"任用证"的同时,必须获得"民办教师事业费"。

   黑龙江省黑政办[1998]5号文件明确规定民转公条件:1986年底以前参加民师工作,享受事业费,即黑龙江省的“双86”。据此我们40多位民师理应在2000年前转为公办教师。

  二、事实清楚文件证据确凿,但新官不理旧账,40位民师艰难上诉20年至今无果。

    1、同样的问题,在同一县其他乡镇148人顺利转正,为何唯独落下了我们40人?

    2000年县教育局出具调查报告:86年底以前,各乡镇中心校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截留民办教师事业费现象,23个乡镇共截留民办教师事业费指标189个(截留事业费指标就是截留钱,有教育局调查表为证)。但被截留事业费的189人中,有十多个乡镇,虽然截留了这些人的事业费钱,但在最后一次民转公时都给报名了,一共转了148人。而同样被截留事业费的我们40多人,不但我们的“事业费”被截留了,转正还给落下了。

   2、20年維权勉强承认事实,却不解决问题,地方政府百般狡辩。

    2000年,该县在韩县长督促下,派石副县长,信訪局王局长带领教师代表去教育部申请指标。教育部的答复是:你们黑龙江省已经上报民转公结束,国家不能因为你们一个县,再出台个文件,问题出在你们县里,回县里自己想办法解决。

  2007年我们逐级信訪,省信訪局姚局长亲自批复,责成齐齐哈尔市调查处理。市里又转到县里,龙江县却在文字上做文章,说省里让调查处理,没说调查解决。

  2010年终于出了一份龙政函[2010]10号函:1980年省里给龙江县核定民办教师事业费指标是2375个,截止1986年底,实际下发给各乡镇共计2272个,这里县教育局在86年底前,就吃了103个人头的空饷。这是此次政府调查的结果。

  龙江县答非所问的答复,认为任用证不能证明这103个事业费就必须是你们的,承认当年民办教师管理混乱,发放事业费也没个标准,有很大的随意性,过去这么多年了,就得承认事实了,认为空余的事业费是民师的,没有证人,也没文件依据。


  (龙江县《1986年底以前民办教师补助费发放明细表》表格下面手写明白记载空缺指标数103人)

   3、龙江县当年违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。

  1981年9月28日教育部【关于增加中小学民办教师补助费的办法】文件的第一条,“增加民办教师补助费的范围是:凡经过整顿,由县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发给任用证书的教师。"

   我们没有享受“教师补助费”反过来证明龙江县并没有认真执行国家民转公政策。

   4、事业费滞后一年迟发造成我们失去转正机会

   龙江县教育局和各乡镇,长期截留的民办教师事业费,直到1987年财政包干后才陆续发给我们,导致我们在86年后才享有事业费,结果又因为我们86年底前没享有事业费而没给报名转正。县乡有大量的空头事业费指标被截留,而我们这40多个合格编内民办教师却没及时转正,最终被清退下岗。

   三、新官不理旧帐,不作为才导致我们40人不断信訪

20多年来,我们从县市省国家逐级走访,网访,最终都打到县里,县里仍然是所答非所问。

   我们民师任用证时间点,[1984]54号文件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必须同时获得事业费。

   事业费,被县乡教育主管部门截留了,责任在我们吗?教育主管部门公然违背省里文件造成的错误不该纠正吗?[1984]54号文件规定,我们应不应该在85年1月1日发证的同时享有事业费?(这是我们诉求的焦点)。

    四、同样的民师问题在同一县其他乡却得到转公办解决,公理、公平何在?

   当年制造问题的机构,依然是今天应该解决问题的机构。

   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龙江县与我们同等情况有的乡镇却转了148人,同一县内不同政策这还是一个党领导下的政府吗?公理何在?

   我们无数次申请复议,县、市政府不做任何调查,不做任何解释,依然是支持教育局的意见。这种答复是不是失职、不作为渎职行为?

这个苦果确确实实是基层教育主管部门给造成的,我们冤枉20多年了,现在即使不给我们转正返岗,至少得像甘南县,望奎县那样,到退休年龄,按同等公办教师待遇退休吧?

   同是黑龙江省,望奎县也存在有证民师漏转现象,但望奎县在2004年予以解决了,从2004年起,每月开110生活补助,达到退休年龄,按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待遇退休。(有望奎县文件)

    同是齐齐哈尔市,甘南县也有漏转现象,但在2002年获得解决,一部分直接转正返岗,一部分到退休年龄按同等公办教师待遇退休。  

对于我们依法依规合理诉求,基层政府根本不讲理,龙江县一边充当“运动员”一边又是“裁判员”

   哄骗,推诿搪塞,踢皮球,打压,恐吓,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。

诚请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!

   诉求人:崔树仁  陈占军等40余名上訪民师

   2022.11


编  者:和平战士

编者声明:本材料根据崔树仁等民师提供,请求本作者重新编辑写作!材料真实性由提供者负责,本平台仅作编辑刊发之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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