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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年(2024)头条《中国诗社》诗评,散文,小小说栏目第一期刊,

灵魂相依山水之间
87 作品
2024-01-28 21:33:19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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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评:余秀华《给你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文/华灵


原文:一家朴素的茶馆,

面前目光朴素的你皆为我喜欢

你的胡子,昨夜辗转的面色让我忧伤

我想带给你的,一路已经丢失得差不多

除了窗外凋谢的春色


遇见你以后,你不停地爱别人,一个接一个

我没有资格吃醋,只能一次次逃亡

所以一直活着,是为等你年暮

等人群散尽,等你灵魂的火焰变为灰烬


我爱你。我想抱着你

抱你在人世里被销蚀的肉体

我原谅你为了她们一次次伤害我

因为我爱你


我也有过欲望的盛年,

有过身心俱裂的许多夜晚

但是我从未放逐过自己

我要我的身体和心一样干净

尽管这样,并不是为了见到你


解析:


读完全诗,双手合十,有一种难以言表的沉重,如古希腊西西弗斯所推的巨石,往返压在心上,阵阵作痛。人类感情太过浩渺,个人能为又太过弱小。许多人是因为《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》才知道余秀华的,却又是通过朗读者栏目听她吟诵《给你》之后,才逐步了解她的。感情好累,穷一生时光,守一份别人看来盲目愚蠢的执念,也可以孤独无悔到终老。这种让人泪眼潸潸的直率表白情真意切,细腻入骨,好像代为言声,足以打动有类似经历的读者心灵,即使旁观者也会悄然动容。累!还得体面地坚持活下去!


本诗原文版本诗句可能连贯,这里不妨把它分成四节来读,希望不致扰乱作者原有构思。


首先我们来看第一节:“一家朴素的茶馆/面前目光朴素的你皆为我喜欢”。作者开门见山即突出两个意象:“朴素的茶馆”和“面前目光朴素的你”。前者代指凡尘俗世,后者代指人的原始状态。这里作者是从初涉人世的目光来观察:它们都很朴素,还未经受过社会酒色财气的诱惑和歪风邪气的感染,还保持着自然纯朴状态。当然,这只是作者的主观判断。“你的胡子,昨夜辗转的面色让我忧伤/我想带给你的,一路已经丢失得差不多/除了窗外凋谢的春色”。作者由此展开联想,从“胡子”和“辗转的面色”倾诉自己对男人的牵挂和爱怜,这里用了反衬的写法,用“凋谢的春色”暗喻自己也是一路风尘仆仆,失魂落魄地赶来和他见面,甚至比他丢失的更多。


第二节,“遇见你以后,你不停地爱别人,一个接一个/我没有资格吃醋,只能一次次逃亡”。最初的感觉在“遇见你以后”彻底改变,你成了一个“不停地爱别人,一个接一个”的渣男,而作为一个深爱着你又失去吸引力的弱女子,我不得不“一次次逃亡”。到这里,“朴素的茶馆”已熔炼成社会常态,“ 目光朴素的你”也被红尘浊浪淹没。这种悲剧式改变在男权社会,女性地位还很低下的当今时代屡见不鲜,有此经历的女人更是比比皆是,她们读到此一定会有深刻的体会。“所以一直活着,是为等你年暮/等人群散尽,等你灵魂的火焰变为灰烬”。正因为深爱着你,不舍着你,又无法与命运和别的女人抗争,所以一直坚持苟活,等你荣华散尽,等你朱颜辞镜,等你老之将死,我才从默默注视你的角落里再蹒跚迂回你身边。


第三节,“我爱你。我想抱着你/抱你在人世里被销蚀的肉体/我原谅你为了她们一次次伤害我/因为我爱你。”这是作者的爱情宣言,只因当初一个“爱”字,成为一生无法消蚀的执念,不顾无数次的伤害与背叛,这种盲目与愚蠢让人恨不成钢,爱莫能助,心生凄然,泪流满面。


第四节,“我也有过欲望的盛年/有过身心俱裂的许多夜晚/但是我从未放逐过自己/我要我的身体和心一样干净/尽管这样,并不是为了见到你”。这一节是作者自相矛盾的一段心理表述,前三行倾诉了自己在“欲望的盛年”所经受的“身心俱裂的许多夜晚”。当然这其中包含“性欲的折磨”“感情的折磨”“肉体的折磨”等等无以言表。作者在爱恨交加,身心俱裂的漫长苦熬中还保持着定力,保持着对爱最初的态度,所谓的坚贞不渝,执迷不悟,死心塌地等等都不为过。但“尽管这样,并不是为了见到你”。作者最后给自己留了体面,这种流泪的自尊让人从最初恨其不争马上转变为肃然起敬。至此,一个忍辱负重,对爱坚如磐石又心地善良的伟大女性被成功勾勒了出来!


小结:


我们生活在凡尘俗世,都曾有一个混沌纯朴的开始,当红尘的浊浪将我们打的遍体鳞伤时,有人掉头有人坚持,终绕不开一些偏执和杂念,有时违心有时愚蠢,有时明知是坑也要往里冲。我们拼命苟活,不计回报,为别人喝彩,为自己忍耐,不是为了告诉这个世界我有多爱你,而是为了困守自己灵魂的高地。这首诗通篇透着“爱而不得”的痛苦,那种纠结,那种彷徨,那种无奈,深深地打动着读者的心。“我要我的身体和心一样干净”——有时就是这么死心眼!


在写作手法上,本诗开门见山,并没有做过多铺垫,一切以感情为主线,让诗意顺着感情走,让感情自己说话。诗人用笔细腻,感情真挚,比喻恰切到位,延续了余诗“以情取胜”的一贯风格。尤其最后一句“尽管这样,并不是为了见到你”看似反转,实为加彩之语,它横空出世,却又跳不出剧情,为本诗加重了悲凉基调,实乃点睛之笔。


声明:


余秀华很自卑,无关出名前后,这与她过去的生活和经历密切相关,已深深在她心灵里封上烙印(尽管现实生活中爱情背叛了余秀华,余秀华背叛了婚姻)。当然,我们在此就诗论诗,不想过多掺入作者的私人感情生活。诗中的形象也不要和现实生活中女诗人的形象划等号,希望大家既能深入诗中,也能走得出来,特此声明,致谢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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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踏雪赏景(散文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文/天山雪莲

   

 一场翘首以盼的初冬大雪,终于如愿以偿,洋洋洒洒地飘落大地。在我心中,雪是冬天的使者,洁白无瑕的像征。它以自己独有的洁美身姿,装点着大地。把这美丽的世界,装扮的银装素裹,分外妖娆。我喜欢雪,更喜欢踏雪赏美景。


       我抓紧时间,约上好友,踏雪赏景,唯恐雪化错过了观看雪景的时机。我们来到附近的旅游景点,路上的车比往常小,但靠近公园的停车场上车辆挺多,看来有不少人喜欢踏雪赏景。阳光洒向雪面,白雪变得晶莹剔透。我们踩着碎琼白玉,雪花无声无息,轻轻地飘落在地上,瞬间化为水珠,滋润着干燥的土地,也滋润了我们的心。使我们的心灵之门,缓缓地打开了,瞬间与大自然融为一体。


       我们踱步来到菏塘边,放眼望去,菏塘里没有小荷才露尖尖角,映日荷花别样红的景观。然而,枝头莲蓬有的独自矗立,有的比肩依偎,有的倒映水中,寂寥的荷塘,更平添了几分静谧,好似一幅泼墨画卷。看,遍池残荷似用墨笔勾勒的画卷,残荷与水中倒影相互交织,莲蓬多姿,向我们诉说着季节更迭的佳话。残荷是很美的,残荷的枯败里,也驻藏着一种神韵,一种风骨。莲蓬经历了风吹雨打后“跌落”水中,而不知散落何处的莲子,却又意为着新生。一片破败的残叶,一支饱含着籽实的莲蓬,反而具有了一种荷盛开时,所没有的成熟之美。


我来到荷塘边,仔细观赏残荷,觉得残荷确实很有神韵和风骨,也更有底气。花开有花开的美,残缺有残缺的韵。残荷也是一种状态,它“出淤泥而不染,濯清涟而不妖,”中通外直,不蔓不枝,香远益清,亭亭静植的繁荣与辉煌。


我们踩着软绵绵的积雪,脚下发出有节奏的响声,奏起了一曲欢快的交响曲。我们恋恋不舍地离开荷塘,放眼望去,眼前真是“忽如一夜春风来,千树万树梨花开”啊!我喜欢雪,雪给了我们纯洁的世界,它涤荡了大地的尘埃,俗话说:“瑞雪兆丰年”。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谚语:“冬天麦盖三层被,来年枕着馒头睡”。寒冬大地,盖上层厚厚的积雪,能够冻死一些越冬的害虫,融化了的雪水,渗透进土层深处,又能供养越冬蔬菜和农作物,花草树木等生长的水分需要。尤其有利于小麦的增产丰收。虽然这第一场大雪,够不上“千里冰封,万里雪飘,”但它足以妆扮我们的山城,银装素裹,分外妖娆。


狂雪飘飘,撒下漫天的琼花玉屑。雪后的大地,到处披上了银装,变成了水晶般的童话世界。一排排树木上,都自豪地绽开了满树银花。落光叶子的树枝头上,则垂下了玲珑剔透的银条儿。随着雪花的飘落,给大家带来了欢快的心境,空气清新了,环境得到了清刷。天空是它的舞台,大地是它的归宿。


      雪是天空装饰大地的礼物,它是那样的洁美纯白。看到美丽的雪景,让人赏心悦目,神清气爽。雪让人的心灵有一种被净化的感觉,它把一切污泥浊水一扫而尽。坚冰已经打破,航路已经开通。随着冬雪的到来,春天在向我们招手。奔跑吧!愿我们一路所遇皆良人,所见皆美好。不负韶华,随遇而安。知足常乐,向阳而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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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话灵感散文 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文/:步德理 

    

      山不在高,有“仙”则灵:水不在深,有鱼则灵;人不在惰,有悟则灵;灵感者,悟强也。有朋友问我,灵感从何而来?我回答道,灵感是一种悟性,是灵魂的深处,飘在云雾里,氤氲在万物中,来时撞击你,去时无踪影。其实,人的灵感于身心轻松中易得,只要你把内心的世界打开,丢弃别扭的思想包负,把大脑冲洗清醒,冷静思维或许获取成功。灵感,没有丝毫的时间观念,什么时候出现,只有迅速抓住,才能变被动为主动。灵感就像一阵风,一个影子,一个幽灵,时儿冲进你的大脑,时儿让你焦虑心中。一时乐趣一时有,一时悲落一时无。当你把梦幻故事的大门打开,你会惊喜的发现,灵感的创造价值无比尚优。灵感如书,他能深深扎进你的眼球,使你连想偏偏,激动万分。灵感如笔如画,他能使你写下东南西北诗话,也能使你展现春夏秋冬美图。灵感如歌,他能使你唱响绿水青山,蓝色天空。灵感是一条无形的宽广大道,他能使你穿越天空,穿越千重大山,万里江河,不受阻隔。知识是灵感的源泉,他能汇集大海,冲浪成书。灵感是金色的阳光,他能照射出金色的丰收。万物是灵感的先驱,灵感却在万物中复出。百分之一的灵感,能造铸你百分之百的辛劳成功。灵感是古往今来的产物,但每个人的灵感只有今生,没有永久。可是他的延续没有停止,他留住的是思想的辉煌,创造的永著。灵感能把有限的东西发挥无限,把没有的东西变为现实,人类的创造可把世界征服。五千年的历史,五千年的文明,用古老的情怀去描述,把现代的颂歌转换成诺言,就有了如今美的雕塑。许多读书学子都继承了古人的追求与理想,他们把祖先们的文化知识与修养变为素质,用心灵的感应去创造,用科学的方法去应用。他们把古人的文化应用至今。就拿临川的王安石为例,(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)。王安石,从小家贫,兄弟七个,靠养祖母供给。在他少年时,受兄长安仁、安礼、安国的写诗论文的影响,于是自少奋发,与兄弟们一起讨论文诗,他聪明活泼,灵性强,少时写下《忆昨诗示诸外弟》一首诗,诗曰:“此时少壮自负恃,意气与日争光辉,乘闲弄笔戏春色,脱略不省旁人讥”。又如“男儿少壮不树立,挟此穷老将安归。呤哦图书谢庆吊,坐室寂寞生伊威”。这些诗是他的自述,他好学但没有老师传授。只有靠自己的灵性和悟性,靠自己的顽强奋发,努力自我学文化,努力掌握更多的知识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在他二十一岁时考上了进士。“人逢喜事精神爽,芝麻开花节节高。”他中年时,又进入了学士。在大宋朝延执政九年当中,他学习各种书籍不下百种,奋笔写著执政文书、文学等上百卷。被称为中国大政治家、大文学家。诗歌散文也包括在其中。他的伟绩来源于:“求学、求知、求思、求悟、求灵”。他的“五求”至始至终贯穿至今,深深印在每位学子的心里。如今江西省抚州市抚州一中、临川一中、临川二中每年考入了清华北大的学子众多,每年一本录取人数过千。每年在江西省乃至全国名列前矛。看到这一喜讯,我也突发灵感,即兴赋诗一首:“灵感梦中绕,文思笔墨兴。唯师严指教,学子求文精。圣士文昌坐,"桃李誉金星‘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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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失踪    (短篇小说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文/毛边


        他进来的时候,右手捂着耳朵,嘴里不停地叫着“疯子!疯子!”殷红的血从他的指缝中渗出,如同泼墨写意,把他那件灰白的夹克衫侵染了一大片。

        “快,给本王处理一下。”哪怕是这种时候,这个头发花白的老头也忘不了自称本王。我习以为常,我们的相识早已不是一天两天了,我把本王引进处置室,等看到伤口的一刹那,我着实吓了一跳:他的右耳缺了一半,就像一片残叶,一半抖抖索索,另一半不知去向。

       “这是怎么回事?”我一边清洗伤口一边问。

       “别提了,这人要是倒起霉来,坐着都要不对。”他声音颤抖,不停吸气。

        “疼吧?好端端的怎么会这个样子?”

       “我不是疼,我是因为生气,哪有什么,是人,是人把我咬了!”

        “又和人打架了?”

       “没有,我好端端的打什么架,我好端端的,我没惹什么人,我低头侍弄我的花呢,突然感觉耳朵疼得厉害,等我抬头一看,一个年轻男人嘴上满是血,他撇下我一下子又跑开了,我一摸,我的半只耳朵不在了,我急忙在地下一阵好找,没找到我的耳朵,也许是那个疯子把它吃了。”

       我被这种匪夷所思的经历惊呆了,像这样无端被咬掉耳朵的事并不常见,一个人要触多大的霉头才会无端失去半只耳朵呢。

       “那后来呢?后来报警了吗?”我问。

      “是有人报警了,是个卖包子的男人,他说那个疯子偷了他的包子,还打翻了他的包子笼,白花花的包子馒头全落地上,他气疯了,一路追过来,看到我这个样子,他说我比他倒霉多了。更倒霉的是,我们谁都逮不到那个疯子,他跑了!”

        “你就认命吧,找人这种事,还是交给警察。”我说。

        “我要是再年轻些,要是在当年,”他说,“要是在当年,这个疯子可要倒大霉了。”

        我不止一次听到过他的当年之勇。要知道,当年我可是做过大哥,他说。我无从得知当年他混迹江湖时有过如何辉煌,认识他的最初几年,他每次出现,几乎都是被人打得头破血流。我想,一个卖花的老头,在花甲之年,怎么总会惹是生非呢?

        十年了吧,十年前我在一个叫福德村的城中村讨生活,严格来说,是开了一家小小的诊所,那是一个相当繁华的城中村,紧临火车站,无数人的梦在这里川流不息,无数人的梦在此破碎。

       在那里,我几乎顺风顺水生活了几年,这个自称本王的老头每次买醉之后都会挂彩,有时是自己摔破头,大多时候是被人打,每一次出现他都会热情地要我吃他的花生米,或者递过来一瓶酒问:来一口?他从不担心自己流血的伤口,而我,出于职业的习惯,总要先去扒拉那些血肉模糊的地方,我得核实伤情的轻重,然后考虑自己能不能处理。

       “你一个老头,怎么老是惹事?”出于好意,我总会数落他几句,“你一老头子,就不能少喝点酒?你就不怕家人担心?”

       “啊呸!谁敢惹本王,从来都是我惹的别人,你知道,本王可是做过大哥的人。”这时候他会装模作样发一次威风,觉得普天之下,没人会欺负一个老去的昔日大哥。他之所以挨揍,全是因为醉酒,“我醉了,什么都不知道。”他说。

        他头上的疤痕越来越多,为了遮蔽那些疤痕,他长年累月戴着一顶脏兮兮的绒线帽,他面容清瘦,留着长长的白胡子,没到70岁的年纪,皱纹却比同龄人深了许多,也许是漂流不定的生活,岁月的风霜过早认领了这张白胡子飘飘的脸。

       “你应该有家人吧?”

       “有。”

       “你应该有老婆吧?”

       “有,很久以前。”

       “有孩子吧?”

       “有,但我不知道他在哪。”

        这是我们最初的对话,但是,我从来没见到过他的家人,他从来是孤零零一个人。我想,这些家人真的存在过吗?

        属于我的好日子并不长,不久,我经历了负债、离婚,父母死去,我赖以生存的福德村也在轰轰烈烈的城中村拆迁中化为尘埃,生活的暴风把我从一个角落吹到了另一个角落,这个新的角落叫干海子,我的新诊所,在心慌意乱的日子里重新开张。

        任何诊所都是这样:到新的地方营业,原有的病人必然流失殆尽,偶尔几个病人到处打听找寻过来,终因耗时费力,不得不就此放弃。你得一切从零开始,每个新的患者都是你的考察官,你能不能赢得患者的信赖,决定你的立身之本。

        七月的太阳化为明艳的火,像苦难从天而降,不论我们如何努力,总有一个归宿等着我们,你用你的方式守护着什么,你就会有点什么,比如痔疮、睾丸炎、疝气或肿瘤……死亡总是无处不在的,疾病也是,恶棍等着雷击,猎狗等着兔子肉,孕妇等着流血的分娩,我在等着失落……

        他的出现无疑让我有些惊喜,“这么巧,我也搬过来了。”本王说,他这回没有戴帽子,头上无数道疤若隐若现。

       我们自然是倍感亲切,我们的老话题像槟榔一样咀嚼着彼此。从此我的诊所成了他的码头,他成了我穿透希望的烟火。

       本王有个妹妹就在邻近菜市场卖干货,干辣椒、干木耳、干香料、干海带,外加油盐酱醋塑料袋。生意不是很好,有个女儿嫁了本地人。而本王每天则背着花,往商场外的步行街一放,就开始他无所事事的一天,他的鲜花有玫瑰、百合、康乃馨和水竹。据说他领着低保,这样出来卖花,很可能是为了打发寂寞。

     “在这里你不用害怕,”他经常对我说,“我对这一带熟悉得很,有什么人来闹事,我可以叫人给你摆平。”

       我自然不会招惹什么麻烦。我谨慎小心,知道自己实力仅够夹缝生存。我不想征服谁,也不想招惹谁。

       不久的一天,本王慌慌张张跑进我的诊所,“快,快把门关起来。”他一边说一边喘着气,脸上的笑容荡然无存。我立刻按下电动卷帘门的钥匙,门缓缓关上,从旁边的厚玻璃朝外看去,一个神神叨叨的人手里握着刀子,在路边盯着我们。

       “你又惹事了。”我说。

       “他是个疯子。”他说。

他没有让我报警,一会儿,自觉无趣的神经病病人走远了。

       不论去到哪里,本王都随身带一个酒瓶,时不时拧开盖子咂一口。于是接下来的日子,他的头渐渐痛了起来,颈部开始隆起两个大肉包,这不明异物给他带来了无尽的烦恼:头痛、头晕、四肢乏力。他不得不每天找我开5块钱的止痛药,我则每次配了10元的药,“拿着,这是5块钱的药,你怕是要摊上事了,找时间去大医院查一查。”我说。对于我的提醒他不以为然,“管它呢,大医院的医生没有一个敢给我动刀,我活一天赚一天,活到阎王爷想我为止。”

       他洒脱地喝酒,酒后骂自己的妹夫,还想动手打人,说一个外人,敢管老子喝酒。

        一年春节,我没有回老家,父母死后,其实我也无处可去了,失败人生就像狗屎,到哪里都是孤独的异味。

        新年的鞭炮此起彼伏,我在诊所里炒了几个简单的菜,牛干巴是必不可少的,油煎的小鱼正好可以下酒,无可慰藉的新年温柔地抚慰着空荡荡的街道。

       我准备关门一人独饮,空空的巷子走来一个人,正是阎王挂念的本王,他手里拿着一瓶绿色的杨林肥酒,提着一堆零食,远远看到我就开心不已,我邀请他与我进餐,我们推杯换盏,太阳穴忧愁地跳动着,在朦胧的醉意中,我仿佛看到了一个人生尽头的我,就是眼前这个老头,我看到苍白也看到自己的影子。太阳是雾中的红鞋,云是冒泡的啤酒花。

        “你会想起自己的孩子吗?”我问。

       “偶尔,他们要把我送去敬老院。”他说。

        “他们是谁?”

       “我弟弟,告诉你,我的兄弟姐妹,全不是个好人。”他说。

        “为什么?”

       “他们当年给我娶的媳妇,然后他们让我离婚,他们让我孩子离开我。现在他们又想送我进敬老院,好瓜分我的宅基地和山林土地。”

       “乡下那些东西也没值几个钱。”我说。

       “我爹让我读书,可我不喜欢,我不想结婚,可他们不喜欢,我是不务正业,我打打杀杀,可也没想过害自己的亲人,他们是怕我给家里招祸,他们想控制我,搞垮我。”

         “你以前一定没少伤害家人。”我说。

         “我没有,我只是没有出息,你想想,家都没有,我要什么出息。我开始唯唯诺诺,什么都听他们的,后来我不愿意了,于是成了这个样子。”

        他说着说着,手开始抖动起来,他站起来,说要上卫生间,我把他扶进洗手间,让他蹲在茅坑上,过了很久,他还没有出来,于是我打开门,看到一个斜靠在粪坑上的老人,他还有些意识,但是爬不起来了。

        我吃力地把他背到他的出租屋,然后告诉她妹妹:他醉了。

        第二天,听说房东把他赶了出来,说自己的房子不能死人,他其实只是醉酒,然后头痛的毛病一直没有好转,颈部的包也越来越大。之后几天没见到他,他妹妹对我说,把他送乡下去了,送敬老院了,以后省事了,他给她惹出的麻烦数也数不完……

        生活一如既往,在一个月里,来过我诊所的人中,有的孩子掉到水塘里淹死了,有个年轻母亲得了白血病,有个女人被压断了脊椎瘫痪在床,有个男人得了尿毒症,有个妓女从良了,有个男人的老婆跑了。

       谁都没想到生活的下一秒发生了什么,我正想着本王此刻该安静地呆在养老院里安渡晚年,可他又突然出现在我面前,他背着一个大大的塑料袋,里面是他的衣服被子脸盆手电筒等若干家当。

        “我把东西暂存你这里,等找到房子我就来取。”他说,他脸色好了许多,走起路来也是稳稳当当,我觉得,他是戒酒发生了奇迹。

       事实上我没有等到他来取走自己的包袱,他失踪了。

         一天,两天,一个星期,两个星期,没有见到本王的身影,我跑到她妹妹那里问,她不慌不忙地说“谁知道他去了哪里,那天说是去呈贡进花,去了就没有回来。”

        “他有没有可能掉到哪条水沟里了。你们应该去找。”我说。

        “找了,找了两天。没有见到人。”

       “这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,他不会出事了吧,比如车祸,坠河。你们应该报警,让警察去找。”

        “谁知道他去哪了哟,没有办法,警察又能到哪里找。”她妹妹像说一件与己无关的事。

       我只有断了了解真相的念头,也是,他的家人都不管,我又能做些什么呢?

       等待中似乎有一些期待,我期待老人出现并取走他的包裹,我期待他又自由自在卖花、喝酒,和人打架。那是他的生活方式,他逃出敬老院,一定有他的理由。

       有时候我难免沮丧,我想已经几个月过去了,他如果遭遇不测,应该只剩下一堆白骨在某个角落里,成为野狗都嫌弃的东西。

       独处难免伤情,在这个世界,所有的东西都在暗中生锈,有人一边走,一边想咬住自己的尾巴。

       走在街边,没有人再看到一个老头卖花,一个中年女人,代替了他的位置,人家卖的鲜花,品种比他多,生意比他好。女人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,眼中含笑,没有人会问起一个白胡子老头。

       我对这种消极的等待,也渐渐归于习惯,我想,如果最后没人来领他的被子什么的,我就只有一股脑丢给她妹妹。

       后来,陆续有消息传来,说有人看到他在延安医院附近卖花,他们隔着马路喊他,可是他没有应答。也有人说他出现在别的地方,别的街道和公园门口。

       是不是他呢?有没有看错了人?具体的情况仍是云里雾里,无人知晓。

       直到有一天,菜市场负责打扫垃圾的老人突然走过来对我说:“你知道老三吗(本王排行老三)?他回来了,这些天你知道他干嘛去了吗,他是跟了一个老女人,他是真邪门,居然有个老女人收留他。”

        那一刻我看到,眼前这个干着脏累差的活、满面尘土、受苦受难的老人,眼里分明是嫉妒之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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